孩子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维权:
1、子女可以再次与父母进行协商,请求父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2、协商不成的,子女还可以向父母工作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或机构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子女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父母承担抚养义务。
剥夺父母监护权后由谁抚养孩子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将未成年人带离实施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同时,虐待未成年人6个月以上,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可永久剥夺监护资格。
设定未成年监护权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得其在没有劳动能力期间,能够更好的成长,故此若是监护人没有履行职责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变更。而对于那些监护期间给被监护人造成了严重伤害的,此时监护权会被剥夺。故此孩子的监护权是否变更与父母离婚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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