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放弃对方支付抚养费,事后能反悔,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且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则约定有效,另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离婚时,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放弃对方支付抚养费,事后能反悔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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