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不能交给其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藏、转移、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制裁。
离婚时赠与的财产能不能被撤回
是否可以撤回赠与与是否离婚没有关系。
除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或者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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