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抵债属于租赁关系吗
时间:2023-04-30 20:52:41 4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租金抵债属于租赁关系吗

租赁是一种合同关系,抵押是一种物权关系,并不存在互斥关系。租赁在前,抵不破租;租赁在后,抵可破租;抵可以租,租可以抵。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时,抵押实现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1、租赁权

租赁权又称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租赁权是基于租赁合同而形成的一种债权。

2、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务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3、租赁权与抵押权关系

如果出租在前,抵押在后,则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无的受让人继续有效,这时,抵押不破除租赁。反之,如果抵押在前,出租在后,则抵押可破除租赁,即抵押权人实现抵押后,有权解除租赁关系。

二、租赁对出租人的有利之处

(1)利息收入。租赁也是一种理财方式,通常情况下租赁利息较银行贷款利息高,因此,租赁公司、金融机构发展租赁交易更具有吸引力。

(2)纳税利益。杠杆型租赁就是一种纳税导向型租赁。例如,波音公司把一架飞机卖给一位富有的投资者,尽管该投资者不需要这架飞机,但他可以把这架飞机租给一家外国航空公司,该航空公司不能利用纳税利益,而该投资者则可以从中获得纳税利益。在这一交易中,波音公司销售了它的产品,投资者(出租人)获得了纳税利益,外国航空公司(承租人)则以一种较优惠的方式获得了它所需要的飞机。

(3)高残值。在租赁期满租赁财产返还给出租人的情况下,如果其实际价值远高于最初签订契约时的预计残值时,会给出租人带来大额利润。

三、应尽义务及注意事项

1、出租人在出租已抵押物时,应告知承租人抵押情况。如果已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仍然承租,则后果有承租人承担。如果没有告知承租人,则由出租人承担。

2、出租人在抵押已出租物时,也应告知抵押权人出租情况。

3、承租人在租赁前也应了解租赁物的抵押权问题。

4、抵押权人在审查抵押物时也应了解抵押物的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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