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初审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者网上提交或持申请材料至农业厅政务服务大厅申请。
2、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即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材料需要补充修改的,要予以说明。
3、审查:受理后,申请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网上申报的进行核实,并按照登记办法审查需提交的各项材料是否符合办法要求,如符合审查通过,否则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4、决定:审查通过的,报农业厅办理批件。
5、上报:农业厅行文报农业农村部,同时通知申请者提交标准样品种子。
二、开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初审办理依据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1号)
第四条: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品种登记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受理品种登记申请,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三、开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初审办理条件
(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二)具备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
(三)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品种名称。申请登记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还应当经过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书面材料齐全、规范;我省管辖内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在29种作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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