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存款10多万,子女4个<3子1女>,父有退休金,母无,两人均70多岁,居住在农村老家,子女均工作居住在县城。父有严重的糖尿病及心梗脑梗等并发症,每年需多次到县城住院治疗,子女尤其是女儿每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近两三年来在父亲住院期间长子及长媳以各种理由不护理,不支付医药费<原有子女4人商定,护理有4人轮流,医药费有4人分摊,父母存款不动>,现长子突发疾病死亡,长媳对父母病情不管不问,住院不参与轮流护理,不支付医药费。长媳为教师,其子女均已成年,家庭生活比其他弟妹好。请问1.父母百年之后如何继承分配?2.将来长媳一家不尽赡养老人义务怎么办,赡养与不赡养的标准是怎样的?
子女财产继承比例
子女财产继承比例应当在所有继承人的基础上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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