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住宅楼质量问题的解决策略建议如下:购房者可依据所签订的购房合约,按照约定条款逐项对照实际房屋呈现出的质量瑕疵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向开发商提出修复及相应损失赔偿的要求;
如若因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导致无法交付使用,或者房屋在交付使用后经过严格质量检测确认其质量确属不符合标准,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处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