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有:
1、股东能够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财产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由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只有一名股东,为避免股东与公司债务的混淆,法律规定,股东不能证明其财产与公司独立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对公司债务究竟有没有责任?
法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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