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可以成立,但是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无效合同的违约金条款也无效。合同无效的,对合同当事人也就没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必履行合同义务,也就不存在不履行约定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情形,因此无效合同的违约金条款也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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