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就读幼儿园,未成年人侵权的被告是其监护人,通常是其父母。在实践中,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一般应以未年人与监护人为共同被告。受伤的一方可以以对方小孩子和其父母作为共同被告主张权利。另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幼儿园或学校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实践当中,如果各方愿意协商调解,那么赔偿协议数额则依各方当事人的意愿为准,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只要各方认可即可。
伤害赔偿协议书
伤害赔偿协议书的范本如下:
甲方:性别: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户口性质:联系电话:
乙方:
事实概述:
依据《民法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同意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元,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二、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五、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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