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一)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漏5年;(三)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供热期和供冷期;(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年;(五)装修工程2年。
建筑工程保修期限和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1、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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