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决定在江西等6个省(市)开展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以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为重点,我省今年将在3家出资监管单位、10家重要子公司进行第二批试点。
推进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依法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维护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所有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重点企业将用三年时间完成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事务机构的目标。我省与湖南、上海、辽宁、河北、湖北等六省(市)将开展试点工作。
我省今年进行该项试点的3家出资监管单位、10家重要子公司。据悉,这些企业将于4月底前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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