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司法厅窗口,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受理机关。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在后,根据书面申请材料核对并处理网上填报的信息申请材料,并在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机关应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办理结果:省司法厅对受理机关上报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制作并送达相关证件,并在网上进行公告;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同时经办人员根据书面材料审核结果,处理电子信息材料,生成相应办理结果。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司法厅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审批结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
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已将涉及广州、深圳市业务的省级行政职权委托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日个工作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机关应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办理结果:省司法厅对受理机关上报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许可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制作并送达相关证件,并在网上进行公告;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申请人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
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已将涉及广州、深圳市业务的省级行政职权委托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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