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的讯问方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对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或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则是应当全程进行录音或录像,并要求保持完整性。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的方法有哪些?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在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熟悉案件的有关情况和材料,了解证人的身份及同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明确询问的目的,确定需要查清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地点的选择,应当从有利于获取证言、保证证人作证的积极性方面考虑。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侦查人员也应当告知证人依法享有的各种诉讼权利,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侮辱诽谤罪构成是需要承担起刑事的责任,对于原告找的证个被告有异议都是可以提出询问,证人会结合自己所看到、所听到的实际情况进行诉说,只要能证明案件的事实情况,那么证人的证言也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全文7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