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所需的文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医院诊断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和交通住宿费用票据等。
1、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表)
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事故前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医疗费用票据及交通、住宿费用票据
4、未成年人容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
5、车辆受损评估表
"交通事故结案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结案通常需要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本、医疗费用发票、误工证明、交通费用发票等材料。其中,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证明事故责任归属的法律文件,病历本、医疗费用发票等是证明受害方医疗费用的证据,误工证明和交通费用发票是证明受害方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证据。这些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对于交通事故结案至关重要,需要当事人认真对待。
总结来说,交通事故结案需要准备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医疗费用票据、交通、住宿费用票据,未成年人还需要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车辆受损评估表等材料。这些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对于交通事故结案至关重要,需要当事人认真对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全文9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