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在我国大部分企业中,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基本都会购买五险等社会基本保险来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但公积金并不是必须的福利。如果单位有公积金的,在辞职时是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马上到新工作单位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就业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立的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帐户内。
具体规定如下:
1、
职工在离休、退休之前,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支取条件的,单位应当在中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转入市集中封存帐户。
2、职工与新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由银行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从市集中封存户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断交多久就作废了
公积金断交不会作废,一个月没有缴纳,账户会被封存。公积金与社保一样,都是职工重要的权益保障,即使停交,也没有“账户清零”、“账户失效”等说法。账户里的钱还是职工本人的,里面的余额不会因为辞职而消失。因换工作导致公积金“断档”的,待找到新工作后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开始缴公积金,先到原单位要求办理账户转移,把原先缴存的公积金余额全部集中到新缴存账户上。如果有了新的工作及新的单位,那么可以由新单位启封公积金帐户之后继续缴纳,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是提取条件时方可提取。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公积金放款前都会再对申请人的资格、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重审,如发现申请人在放款前停缴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亦会停止放款。如果公司停缴公积金,自己短期内并没有换工作的打算,可以跟公司协商,自垫公积金缴存金额,由公司帮忙继续缴存。可以自己垫付,公司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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