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转?
上海住房公积金转移条件之一: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1、个别转移和整体转移需提供原单位出具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一联加盖原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附件九);
2、部分转移需提供原单位出具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及包含个人姓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转移清册(《转移通知书》第一联和转移清册均需加盖转出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上海住房公积金转移条件之二: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个人被单位录用后,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条件: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
3、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4、个人提供的新单位名称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上海住房公积金转移条件之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个人被单位录用后。录用单位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要件:1、录用单位到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需出具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一联加盖录用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2、个人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与录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录用单位的名称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上海住房公积金转移条件之四:个人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该单位因客观原因不能为其办理或者不为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个人可以申请委托转移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上海住房公积金转移条件之五:自愿缴存个人,被单位录用后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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