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能否全额退还:探讨与解答
时间:2023-07-05 19:03:55 19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首先,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如果在租房前交付了定金,后来又不租,其实是违约行为,其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所以,在租房前应该先考虑清楚,最好能尽早做决定,就可以避免交付定金又反悔的事情发生。

其次,房东、中介也不能随意扣押定金。

如果租房者为避免定金损失继续租房,房东、中介应将定金返还或者抵作租房价款,不得随意扣押不予返还,如果不予返还,租房者有权提起违约之诉。

最后,房东、中介在收取定金之后,也应该积极履行承诺。

租房定金交了可以退吗

一、租房定金交了可以退吗

1、租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需视情况而定:

(1)租房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租房合同主体是否合格;

2、租房合同的客体是否合格;

3、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

4、租房合同内容是否齐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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