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虐待家庭成员犯罪应如何判处
虐待家庭成员犯罪应作出的判处结果是:
1.虐待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尚未构成虐待罪的,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才处理虐待家庭成员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把握“不告不理”的原则。
2.构成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才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狠;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成员,屡教不改,时间长达数月甚至是数年,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造成被害人伤残、死亡等。
二、遗弃罪需要什么证据
遗弃罪需要以下证据证明的确属于犯罪:
1.遗弃者在多长的时间内没有尽任何的抚养义务;
2.遗弃者有义务、能力对被遗弃者进行抚养。
遗弃罪是指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遗弃罪属于自诉案还是公诉案
遗弃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案,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对遗弃罪提起公诉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被害人有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全文7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