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和分立对债权人的影响是:债权人的债权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以及分立成立的各个公司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合并与分立需取得多少比例的股权同意
公司合并与分立需取得多少比例的股权同意限责任公司的合并、分立,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全文4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