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什么时间办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武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1.职工在职期间变换工作或转移劳动关系在本省范围内跨统筹市州转迁失业保险关系的,其转出地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应于转入地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2.职工在职期间跨省流动转迁失业保险关系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省转迁户籍关系的,可凭有关证明材料一次性领取其剩余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范围内跨统筹市州转迁户籍关系的,其失业保险关系可随之转迁,失业保险费用不划转,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凭《事业如能源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按规定支付其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转入地的标准执行。
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市州的,由受理失业人员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其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发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费用不划转,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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