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征地拆迁应当先进行补偿,然后再进行搬迁。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搬迁,那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征地拆迁应当先进行补偿,然后再进行搬迁。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搬迁,那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征地拆迁能否强制执行?
征地拆迁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采取的一种措施,但这也可能导致一些农民的权益受到侵犯。对于征地拆迁能否强制执行,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土地权属证书载明的义务,且不属于可以免除强制执行的情形;
2.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政府依法作出的决定,且不属于可以免除强制执行的情形;
3.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
在此情况下,政府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但是,政府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能否强制执行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并且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果政府没有依法进行征地拆迁,或者在执行过程中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权。
征地拆迁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采取的一种措施,但也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搬迁,政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政府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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