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二房东”私自打隔断转租的行为,消防人员对此提出了明确的安全隐患,属于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因此属于违法行为。
一、租赁房屋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租赁房屋需要签订书面合同。但口头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相关规定,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房屋维修义务,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损坏的房屋未及时修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二、签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两个问题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两个问题如下:
一、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
2、承租人擅自转让房屋,转让给他人或者转让使用;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
4、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公共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5、使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行为的;
6、故意损坏租赁房屋的。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注意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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