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或者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撤销赠与。
已经履行过的合同能否撤销
已经履行的合同符合下列情形是可以撤销的:
1、对于重大误解的合同,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应当行使撤销权;
2、对于受胁迫、欺诈,以及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
3、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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