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土律师”喊委屈
时间:2023-06-06 18:12:48 13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诉讼秩序和法律服务市场,确保司法公正,近日,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对违反有关公民代理规定的代理人赵光烈,作出了责令其退出诉讼的决定。昨日,面对记者的采访,赵光烈表示:我有委屈,我不服。

据悉,这是乐山法院系统查处的首例因公民代理违规收费被责令退出诉讼的案子。

收了委托人6000元代理费

据了解,今年4月,峨眉山市人民法院胜利法庭立案受理了一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案件数多达43件,被告是峨眉山市双福装卸有限公司,原告是该公司在职的和离职多年的43名职工,年龄多在30岁至60岁之间。

法院在审查中发现,43名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赵光烈是一个既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又没有取得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书的人员。

审理过程中,赵光烈代理的多名当事人在愿意接受法院调解后又拒绝调解,而且在这批案件中,赵光烈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向原告方收取了6000元的代理费用,并与原告方约定将按胜诉结案诉讼标的金额的6%进行提成。

据胜利法庭庭长赵忠介绍,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均规定,公民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担任当事人的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但是立法原意并未体现准予公民进行有偿法律服务的精神。

而且,为规范管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1993年8月,司法部在《关于公民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批复》中,明确指出目前除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其他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均不得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法院发出通知:责令其退出诉讼

经本院审查认为,你作为公民代理,在代理过程中存在收费及与委托人实行按诉讼标的提成的约定,是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行为。10月底,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向家住夹江县城的赵光烈出具了43份《退出诉讼通知书》,,不准许他作为诉讼代理人,并要求其退出该案诉讼。

我们掌握了其违规收费的证据后进行了详细调查,他本人也认可了收费行为。赵忠说,基于上述理由和相关规定,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决定不予准许赵光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并书面通知其退出了诉讼。

据赵忠介绍,赵光烈被法院责令退出诉讼后,法院及时向原告方说明了他们可以通过另行委托律师、申请法律援助等方式,来保护其合法诉讼权益。对此,没有一名当事人提出异议。目前,这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基本结束,大部分均成功以调解撤诉结案。

从替自己打官司到为他人打官司

62岁的赵光烈是夹江县马村乡人,是一位喜欢替当地老百姓打官司的土律师。

说起赵光烈,在夹江县司法系统他颇有几分名气。一些老百姓说,老赵乐于助人,个性耿直,喜欢打抱不平,常帮老百姓打一些官司。还有一些人,特别是律师和司法行政部门的人说,老赵专门替人打官司,可能还在私下收人钱财,又没有律师执业资格,是黑律师,扰乱了正常的法律服务市场。

其实,赵光烈原先并没有多少法律功底。1992年,因为所在的马村茶厂与名山县某土产公司因茶叶购销合同对簿公堂,担任厂长的赵光烈头一回上法庭,这是他第一次触法,凭着一股子认死理的劲儿他赢了官司。之后,赵光烈开始恶补法律知识。

1993年,赵光烈又因租用土地的相关事宜与夹江县某部门打起了官司。那回我又赢了。

我侄儿卖出去的蜂窝煤没收到钱,我帮他打官司要回了货款。之后,赵光烈又陆续打了多起官司。2007年8月30日,赵光烈的儿子因车祸死亡,他委托了一名律师替自己打官司。我交了钱后发现律师根本不替我办事,连到车管所调取肇事车辆保单号这样的工作律师都办不好。一气之下,赵光烈解除了与律师的代理合同,自己着手为儿子的死亡四处奔波,直到今日官司仍没有了结。

退出诉讼土律师喊委屈

说起此次代理峨眉山市43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赵光烈表示,原告之一的赵加友与他是朋友。2008年10月,赵加友找到他咨询装卸队的合同是否合法、官司是否打得赢等,在仔细看了材料后,赵光烈承诺:我可以帮你们打官司,但必须按胜诉结案诉讼标的金额的6%进行提成。赵光烈同时承诺,先收取6000元代理费作为前期费用,如果官司输了将全额退还。

2008年12月2日,赵加友等43名职工与赵光烈签订了《团体委托书》,委托赵光烈全权代理工人们与峨眉山市双福装卸队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随后,赵光烈准备好起诉材料,于今年4月向法院起诉。谁知官司还没打完,法院却因其违规收费责令其退出诉讼。

对此决定我有些想不通,我为43名原告奔忙了那么久,难道我不收费要我自己垫钱替他们打官司?昨日下午,赵光烈表示,自己有一肚子委屈,峨眉法院这个决定欠妥。我也承认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代理不能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但坐车、吃饭、住宿等费用,作为委托人是应当支付的啊。如果我把那6000元写成差旅费是不是就不会受查处了啊?

我也想过去参加司法考试,但一是因为年龄大了,二是我儿子的死亡官司还没了结,我还要继续打下去,没有时间看书。赵光烈说,尽管此番遭到法院驱逐,但他仍会继续为自己和为他人打官司。

全文2.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新时间:2024-02-02 16:45:03
查看刑事诉讼法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诉讼法 最新知识
针对四川“土律师”喊委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四川“土律师”喊委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