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是什么
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的价值,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物品的总价款即为该合同的标的额。标的一般就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额是数额,也就是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
二、合同纠纷诉讼证据有哪些
合同纠纷诉讼应提供的证据有: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2.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有补充协议的要同时提供;
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比如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
4.付款等原始凭证及收款凭证等相关的证据材料;
5.证明一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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