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是赦免制度的一种,一般指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特赦只免除刑罚的执行,而不消灭罪,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还是保留的。
一、特赦令谁有权发布?
国家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特赦的“决定权”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全国人大,特赦令的颁发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分子免去其刑罚部分或全部的执行,只能消灭其刑不能消灭其罪。
二、特赦令免除刑罚吗?
特赦令按照规定是可以免除刑罚的,但在我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赦免过死刑犯。特赦是指国家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执行,它只赦刑,不赦罪。特赦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赦令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我国历史上一共有七次特赦,近几年我们国家并没有特赦过。
三、刑法特赦令可以免除刑罚吗
若正在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被我国政府签署了特赦令的,则可以免除刑罚,但该犯罪分子仍然是有罪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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