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交换债券换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进入换股期通常是利空。发行人申请可交换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公开发行;
(二)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三)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四)申请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可交换债券发行条件;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可交换债券主要特征
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的股东,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
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三、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相同点
1、面值相同。都是每张人民币一百元。
2、期限相同。都是最低一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3、发行利率较低。发行利率一般都会大幅低于普通公司债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4、都规定了转换期和转换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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