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纠纷诉讼时效过了可以与债务人重新协商还款时间,签订还款协议或者寻找其他证明过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救济方式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以及公力救济三种。
一、救济纠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救济纠纷诉讼时效过了有两种救济方式:
1.和债务人协商还款问题,债务人答应还款的,签订还款协议,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2.寻觅其他可以证明以前曾经发生过诉讼时效中断、现在仍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文字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救济方式有哪些
救济方式根据纠纷处理的制度和方法的不同。
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的目的。自力救济是最原始、最简单的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2.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它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3.公力救济:指行政裁决和诉讼。行政裁决是在行政机关的支持下解决纠纷。诉讼的实质是由国家审判机关,在纠纷主体参加下,处理特定的社会纠纷的一种最有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
三、法律救济原则是什么
法律救济原则就是在利益收到非法侵害的时候,法律给予的对受损的利益进行补偿的行为。权利救济的主要方法:法律救济。包括司法救济、仲裁救济、行政司法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n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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