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怎样赔医药费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赔医药费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确定。交通事故患者的医疗费用由事故当事人按责任比例承担。如果肇事方是机动车,则由肇事方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全部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增加日常需要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技能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需要双方在场签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三、交通事故什么时候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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