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规定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否则离婚后一旦发生纠纷,必须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需要注意的是,每月探视次数不宜过多。如果探视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协议离婚可否放弃探视权
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无效。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即使是协议约定放弃探视权,也是无效条款,所以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条款是无效的。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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