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区实行购房限购政策,中山区、沙河口区、高新园区、西岗区属于限购区域。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向其售房。
大连地区实行购房限购政策,中山区、沙河口区、高新园区、西岗区属于限购区域。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向其售房。
大 连 购 房 限 购 政 策 解 析 : 已 购 房 家 庭 如 何 界 定 ?
根据大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大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大连市已出台限购政策,限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房屋。那么,如何界定已购房家庭呢?
根据通知的规定,已购房家庭是指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因此,已购房家庭的界定是以家庭为单位,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都应被认定为已购房家庭。
需要注意的是,大连市的限购政策中并没有对已购房家庭进行具体的购房数量要求,因此已购房家庭的界定主要依据家庭已拥有的住房数量。
已购房家庭的界定对于大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限制已购房家庭的购房数量,可以有效控制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大连市已出台限购政策,限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房屋。已购房家庭的界定是以家庭为单位,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都应被认定为已购房家庭。通过限制已购房家庭的购房数量,可以有效控制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第三条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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