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漳州个人户籍资料查询法律依据是什么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
第一百九十六条:对外提供公安人口信息服务的职能统一由部、省、市三级公安信息中心承担。对外提供公民个人户籍资料由查询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
第一百九十七条:律师代理案件需要查询户籍资料的,提交下列材料,到查询对象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查询:
(一)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二)注明委派律师姓名的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证明;
(三)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四)《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因被告人户籍资料不全导致人民法院无法立案需要查询户籍信息的,可以凭人民法院注明查询对象户籍资料不全的补正书面告知和前款第(二)(三)(四)项申请查询。律师查询户籍资料只限查询与代理案件当事人有关的情况。公安派出所可以提供相关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址、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证人员单独申请查询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二、漳州个人户籍资料查询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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