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
时间:2023-03-28 14:43:12 2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一般来说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完成专项工作或工程,并需要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其在公共支出中所占比例较大。笔者通过对近几年来本院办理的专项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统计,发现该类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涉及罪名较为集中,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凸显。涉及的罪名主要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专项资金类职务犯罪案件所涉及的罪名主要集中在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上,由于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由特定的部门和特定的人员经办,在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与受补贴对象之间又缺乏严密正规的联系,所以管理上往往存在漏洞,为个人将专项资金据为己有提供了便利,从而造成此类案件中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集中凸显。

(二)发案领域多,社会危害严重。专项资金职务犯罪涉及到了畜牧水产系统、农业系统、中小企业系统、民政系统、林业系统等领域,专项资金职务犯罪直接侵害政府的补贴政策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仅会造成国家资产的流失,更为严重的是容易导致上级决策机构对社情、农情、企情的误判,对惠民强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诸多不利影响,甚至还有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不稳定。

一、立案标准

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全文9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新时间:2024-01-11 14:15:12
查看职务犯罪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职务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