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伤残鉴定等级与发放残疾证无关。对照残疾人鉴定标准,九级伤残一般是不可以办理残疾证的。当地残联需对残疾情况进行评定: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判断残疾情况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评定。符合标准的发给残疾证。
一、在本省可以在异地办理残疾证吗
不能异地办理残疾证。依照相关规定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二、残疾人户口迁移规定是什么
残疾人户口迁移规定是残疾人户籍迁移,需要当事人到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凭户籍迁移证明开具当事人的残疾证迁移证明。
然后当事人凭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残疾人户口迁移,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凭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留存转来的材料档案,并将复印件上报市级残联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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