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明灵活就业人员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明确有关事项的通知》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登记:经系统确认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范围内,以弹性工作方式取得劳动报酬或收益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向实际居住地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二、三明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1.受理: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窗口登记申请,或关注“三明人社个人服务”微信公众号申请。
2.审核社区收到申请信息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实地走访方式,对申请人灵活就业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属实的情况下,社区自第2个工作日起,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本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核准社区公示无异议后,将系统中的申请信息发送至街道。街道在接收到信息的5个工作日内,以不低于20%的比例对灵活就业情况进行抽查、核准。核准结果经由系统反馈至社区,并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三、三明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已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具备弹性工作特征,工作时间不固定或临时性用工;
4、当前状态没有用人单位合同用工登记、自主创业登记;
5、以个人身份缴交社会保险费;
6、认定岗位的劳动所得为申请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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