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身份证手续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申办居民身份证回执或报失登记表(即遗失居民身份证应先办理报失手续),交公安机关审核,并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根据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的使用范围仅限用于办理乘坐飞机、车船和投宿旅店手续时使用。
临时身份证办理
(一)办理材料
1、基本材料:
1、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3、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原件1份);
(二)办理流程
1、带本人户口簿、相片和填写正确的《临时身份证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
2、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
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三)办理网点
1、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文武路136
电话:(028)86407072
2、金牛区公安分局
地址:交大路178号(西南交大九里堤附近)
电话:(028)86406317
3、武侯区公安分局
地址:高升桥东路8附8号
电话:(028)96181110
4、青羊区公安分局
地址:文武路136号
电话:028-86615026
(四)办理时限
1天
(五)办理费用
按国家规定收取手续费10元。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规定将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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