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梧州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第三十九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二、梧州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办理材料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的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核原件)
4、试制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复配成分材料
5、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6、试制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合格材料
7、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
8、食品添加剂生产设备布局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9、《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三、梧州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办理的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
2、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受理部门,0.5个工作日,不计在承诺时限)
3、作出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许可机关,0.5个工作日)
4、申请材料技术审查(审查组织部门,0.5个工作日)
5、现场核查(审查组织部门,5个工作日,计入办结时限)
6、材料汇总审核(审查组织部门:1.5个工作日;许可机关,1.5个工作日)
7、许可审批(许可机关,现场核查件1个工作日,材料不符合或不需要现场核查1个工作日)
8、作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许可机关)
9、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或5日内颁发纸制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机关,2或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
10、材料归档(许可机关,准予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分送至日常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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