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申请人)
2、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受理部门,0.5个工作日,不计在承诺时限)
3、作出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许可机关,0.5个工作日)
4、申请材料技术审查(审查组织部门,0.5个工作日)
5、现场核查(审查组织部门,5个工作日,计入办结时限)
6、材料汇总审核(审查组织部门:1.5个工作日可机关,1.5个工作日)
7、许可审批(许可机关,现场核查件1个工作日,材料不符合或不需要现场核查1个工作日)
8、作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许可机关)
9、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或5日内颁发纸制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机关,2或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
10、材料归档(许可机关,准予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分送至日常监管部门)
一、生产加工许可证怎么办
生产加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企业向业务科产许可证申请表;
2、业务科初审,合格后报监督局质量科;
3、市局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5、审查部进行审查;
6、样品检验;
7、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生产许可证。
二、公司的股东变更手续有哪些
股东变更程序为:
第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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