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二)准备好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1、凭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程序:
一、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到挂号处缴纳费用。
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自填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的时候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昵称代替。但是出院前一定要给宝宝起个好名字,不然有些医院不会发出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办理细节提醒*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表》一定要认真,因为一旦填写打印就不能更改。*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果发现填写错误,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更换。出生证明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特别说明: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一定要起好宝宝的名字。虽然很多家长从怀孕开始就给宝宝取名了,但是最后一刻总是很难决定。为了顺利拿到宝宝的出生证明,出院前一定要定好宝宝的名字。给宝宝取名的时候,最好不要刻意在字典里翻出一个冷辟的字。这样可以避免很多尴尬,别人看到宝宝的名字就问,这个字怎么念?或者干脆被别人念错。或者报名考试用电脑信息系统,打字员可能要花很多精力从字库里找不到这个字,或者电脑里找不到。
胎儿出生后的出生证明可以从胎儿出生到几岁开始,但在胎儿出生后3个月内,不需要母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出生证明;胎儿出生后3个月以上,母亲必须亲自办理出生证明;胎儿出生一年以上的,必须提供婴儿和父母的亲子鉴定证明,才能出具出生证明。
超过三个月还能办出生证明吗
一、超过三个月还能办出生证明吗
1、超过三个月还能办出生证明。办出生证明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然后是准生证,医院病历复印件等,而且,在此之前要想好宝宝的名字,然后在宝宝出生的医院办理。尽量在新生儿出生后15日之内办理,最迟不要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属于补发范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出生证明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孩子姓名是出生证明的关键,一旦出生证明上写下了孩子的姓名,就很难更改了,这个姓名也就是孩子户口本上的姓名了,医院的办理人员会询问是否确定了,会让夫妻一方进行签字。
《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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