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太大可以申请企业重整程序,以整理公司债务,恢复正常经营状态。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资不抵债”的情况,可以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企业重整。破产法上的重整程序并不同于破产,最终的目的也不是让企业破产,而是给企业一次重新恢复正常经营状态,挽救企业存活下去的机会。
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清偿如何证明公司债务已清偿
债务清偿: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三)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如何证明:
1、由债务人进行举证的情形。这时公司债务清偿后最常见的情形,收到债款的一方出具收条或者财务专用发票,写明具体的事由、款项,然后由债务人保存,债务人主张债款清偿的,应当出具该证明。
2、由债权人举证的情形。破产债权中,债权人想从破产财产中取得自己的债权,必须证明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存在,之后才能依合同关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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