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工伤认定实行属地管理,工伤认定受理业务由各区人社局承担。
对广州跨行政区工伤认定案件,受伤害职工已参加广州工伤保险的,由参保地的人社局负责受(办)理;未参加广州工伤保险的,若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广州,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所在区人社局负责受(办)理;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在广州的,由其生产经营地的区人社局负责。
各区人社局之间就工伤认定案件的受理有分歧的,应报请市人社局行政部门协调确定。
全文2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