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产剩余债务的赔偿办法:根据现行《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照顺序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和经济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剩余债务由谁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剩余债务由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对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宣告破产,清算后依法注销,债务不再偿还。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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