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律条件。那么如何证明感情破裂呢??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因生理缺陷等原因无法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夫妻关系,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无法治愈,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与他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长期无法治愈。4、一方欺骗另一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欺骗结婚证。5、结婚登记后,双方未同居,无和好可能。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实没有建立起夫妻关系。7、由于感情不和分居已经两年了,确实没有和好的可能,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离婚如何证明感情破裂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5.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6.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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