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离婚诉讼流程是: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作出判决。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证件和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起诉书;
4.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5.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6.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7.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8.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9.涉及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
10.涉及其他争议财产分割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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