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生二胎的夫妻是不需要退独生子女费。根据2014年1月8日国家卫计委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要求“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一、独生子女证还用办吗
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政策提倡生育两个子女,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对于2016年之前出生未满16周岁的可以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是否可以补办。对于2016年之后出生的,建议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进行咨询。
二、有没有同父异母的哥哥是独生子女的
不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那不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是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
全文5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