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是什么
时间:2023-02-19 18:02:41 3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般是中级人民法院,仲裁裁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应提交申请执行书仲裁裁决书,交纳申请执行费,并应尽可能在申请书中一并或单独提供裁决书履行情况、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善、财产处所、银行帐号等情况。

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三、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综上所述,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有哪些?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

二、申请仲裁的期限是怎样规定?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年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延长到了两年。

同时,《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还有,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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