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申请执行时效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最长时限劳动仲裁期间是多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述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查看原文
2仲裁申请执行程序
一、仲裁申请执行程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程序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由申请人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书,裁决书等材料,由法院作出是否申请的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的材料1、仲裁申请执行书;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4...查看原文
3申请仲裁执行的期限
所谓申请执行期限,是指法律文书生效以后,义务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期限同民事诉讼法中的上诉期限一样,是民事诉讼期间的一种,属于除斥期间的范畴,是不可改变的法定期间。它不同于诉讼法上诉讼时效的期间,它没有伸缩和补充的余地,也不能存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形。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院都不能缩短或延长,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又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也并不能引起法定申请执行期限的改变。因此,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期限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就丧失了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就发动不...查看原文
4仲裁申请执行哪个庭
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仲裁申请执行流程(一)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查看原文
5仲裁执行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名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双方因____一案,已由____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__字__号裁决书)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决中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申请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____年__月__日附:仲裁裁决书相关知识: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查看原文
6仲裁申请书执行步骤
仲裁申请书执行的步骤1、受理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这一规定告诉我们:第一,执行裁决必须经当事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执行也不接受仲裁机构的移送执行。第二,由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既是法院的权利,又是法院的义务。在我国,只有法院有权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这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赋予的。但是法院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后又应当执行,因此,强制执行又是法院的义务。当然,所谓应当执行,并不是说法院应当不分具体情况一概执行,经法院审查核实,对具备法定情况的可以不予执行。第三,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法院的强制执行权是法律赋予法院的一项抽象权利,要将其具体化,必须是某一案件与某一特定法院有一定的联系,并不是任何法院对任何人申请的案件都可以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确认了两种联系因素,即被申请人的住所地和被申请人的财产所在地。换言之,只有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才对执行案件享有管辖权;当事人必须在两者之中选择其一,其强制执行的申请才能被受理。向两者之外的其他法院提出的申请都必然要被...查看原文
7仲裁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名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双方因_____________一案,已由________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__字__号裁决书)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决中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申请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____年__月__日附:仲裁裁决书...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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