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转移的财产对方不给怎么办
时间:2023-03-31 15:51:02 1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前转移的财产对方不给,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依职权可以处理该财产。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还是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一、法院申请执行多久才能执行

法院申请执行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如果法院执行立案6个月,还没才去强制执行措施,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要法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你都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没有期限,法院会用很多办法,如查封帐户,查封不动产等手段来完成执行。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二、胜诉后对方公司没钱怎么办

胜诉后对方公司没钱,处理方式如下:

1、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偿还;

2、也可以协商由对方以劳务的方式予以偿还。但是,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另外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三、债务人什么财产也没有怎么办

1、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向法院起诉。

2、申请恢复执行。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人民法院经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3、法律上有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人民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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