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几种点:
1、购房合同无效: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
2、套型误差:预售房屋按套房计价,套房类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误差范围,合同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方可退房;
3、面积误差:房屋实际交付面积超过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百分之三的;
4、规划变更,设计导致退房: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约定的配套环境的;未经买方批准,开发商改变房屋结构的;
5、质量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经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核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当上述情况之一发生时,买方选择退房,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不同意退房的,买受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退房条件包括什么?
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议行事;也可对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申请退房。
1、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
4、不能办理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6、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7、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出卖人和购房者之间可以约定定金的给付,以担保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时候,比如说出现了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形,此时可以使用定金罚则来处理相关的纠纷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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